《“未”来说法III》:人生不重启,吸毒悔终身
《“未”来说法》是杭州市检察院携手支付宝安全中心联合推出的青少年普法专栏。该系列法治微课以杭州市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成员主讲,嘉宾串讲的形式陆续上线。
今天推出第三季第二期,下城区检察院沈碧溪将和我们讲述有关“毒品”的那些事儿。要知道,流向毒品的每一分钱,都可能变成射向缉毒警察心口的子弹。对毒品说“不”,是对这些缉毒警察的致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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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同期声
大家好,我是来自下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沈碧溪。今天我想跟大家聊一聊恶魔的化身——毒品。那毒品是长什么样子的呢?我们先一起看一看。
一、认识毒品
大家可能知道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是毒品,但现实生活中,毒品常常会披上马甲,让人难以识别。
这是摇头丸。常以五颜六色的片剂出售,现实中部分父母买来“聪明药”用来提高孩子成绩,检测发现是摇头丸。摇头丸,摇不得。
这是阿拉伯茶。这是最像蔬菜的毒品,外形像苋菜,容易引起精神中毒。
这是跳跳糖。这可不是我们小时候常吃的“零食”,而是一种伪装性极强的新型毒品,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。
这是开心水。这看似像饮料的液体,实际上由冰毒、摇头丸等混合而成。喝下开心水,可不会开心哦。
这是奶茶粉。遇水即溶,即冲即饮,因此一些毒贩将毒品混入“奶茶粉”中,降低人的警惕性。
二、毒品危害
“以史为镜,可以知兴替,以人为镜,可以明得失”。事实上,不管是从个体的悲惨遭遇还是从历史的宏观叙述两个维度来看,都向我们传递着一个信息,那就是“吸毒一口,落入虎口”。
以人为镜,一个个吸毒者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,吸入毒品,便是噩梦的开始。首先,吸毒会毁灭自己。让我们来看看几个人吸毒前后的对比。曾经帅气的少年、靓丽的少女,却因毒品,身体健康严重损害,显得面目狰狞。
其次,吸毒会祸及家人。一人吸毒,全家遭殃。为了毒资和毒源,吸毒者会把家庭弄得四分五裂,吸到最后身患百病,成为家人的负担。一个涉嫌贩卖毒品的女性嫌疑人,在怀孕期间依旧不间断地吸毒,导致肚中的孩子一出生就有毒品戒断反应,家人苦不堪言。
再者,吸毒会危害社会。吸毒容易诱发盗窃、抢夺、抢劫等多种犯罪,影响社会安定。
以史为镜,清朝时鸦片流入我国,从王公贵族到街头百姓,烟鬼众多,形销骨瘦,因此那时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。后因为林则徐虎门销烟,英国以此为由发动了鸦片战争,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,大大削弱了国力。
三、毒品犯罪
在办案过程中,我们也发现很多犯罪嫌疑人对毒品犯罪存在着很多的误区。
案例一:贩毒必惩
一次偶然的机会,小张结识了一个社会上的大哥,大哥经常关照小张,小张很感激。有一天大哥跟小张说让其帮忙运“货”,小张虽然知道这是毒品,却感于大哥的照顾答应了。后来事情败露,小张被抓捕入狱,小张很疑惑:“我又没贩卖毒品,只是帮忙捎带了点东西,怎么就成了犯罪?”
根据《刑法》第347条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大哥构成贩卖毒品罪、小张构成运输毒品罪。
案例二:有毒必肃
吸毒者李某让其朋友小张帮忙将20g海洛因保存于家中,小张考虑到朋友情谊,便答应下来。并且小张还为李某吸毒提供场所。后来小张被公安抓捕,小张很疑惑地问:“我又不吸毒,只是帮助朋友保管一下毒品而已,这也构成犯罪吗?”
根据《刑法》第348条与第354条的规定,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均构成犯罪。因此,小张构成犯罪。
案例三:种毒必究
小张听说罂粟叶做饭好吃,就买了罂粟的种子,辛勤耕作,共种植罂粟2000多棵。后来经人举报,小张被提起公诉,他觉得很委屈:“我种罂粟只是用来炒菜一饱口福,这怎么就成了犯罪?”
依照《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,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,数量达到500株以上的,就构成犯罪。因此小张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罪。
四、如何拒毒防毒
那么如何拒毒防毒呢?我们要做到“四个不”:
第一,不听信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、能提高学习成绩、能减肥等各种花言巧语,我们应该积极掌握毒品的有关知识。
第二,青少年涉足酒吧、游戏厅等娱乐场所,最容易成为毒贩子引诱吸毒的目标。因此,不去涉毒娱乐场所。
第三,现在很多毒贩将都毒品包装成各种寻常食品,比如跳跳糖、奶茶等,因此不能拿陌生人给的东西,比如饮料、香烟等。
第四,只要在交往甚密的人中有一个吸上毒,其他人往往容易受到感染而吸毒。因此,不结交有吸、贩毒等不良习惯的人,不结交毒友。
花有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我们的生命属于我们自己只有一次,因此不要用我们的生命去试错,打赢这场禁毒人民战争,需要你我共同努力。
视频 | 沈碧溪 李秋霞 苏世馨
编辑 | 何驭斐